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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题目: |
爱的命令 28/02/2010 |
| 经文: |
经文:约15:9-12 引论:人普遍的天性之一,就是不喜欢接受别人的命令,喜欢按照自己的心意自由行事。然而,这简直是做梦。小时候,有父母、长辈及老师经常命令我们;长大后,有各种社会规范、国家法律的命令要我们遵守。我们实在一直活在“命令”的权柄下,没有人能任意而为。“接收命令且遵守命令”是现代文明社会中,人人应有的认知,因为大部分的法律命令都是为大多数人谋福利的。虽然有些法令不合你意,但你还是非遵守不可,不然,就是违法抗命。若人所颁布的“命令”,我们都需要遵守,那么,神所颁布的、主所吩咐的命令,我们能不遵守吗?何况神所颁布“命令的总归就是爱”(提前1:5)主所吩咐的命令,“是要叫你们彼此相爱”(约15:17)这种“爱的命令”最值得我们遵守了。 本论: (一)主先爱我们才赐下命令 主说:“我爱你们,正如父爱我一样,你们要常在我的爱里。…你们要彼此相爱,像我爱你们一样,这就是我的命令。”主用天父爱祂的爱爱我们,“这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。”(弗3:19)这爱是神圣的、常存的、无限的、完全的、热情的、慈祥的、知心的…等无法形容的内涵。天父爱圣子是绝对相称的,圣子耶稣用天父爱祂的爱爱我们,真叫我们愧不敢当。这是全然美善而不配得的厚爱。我们本是自私自利的罪人,“主为我们舍命,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。”(约壹3:16)主先爱我们,才赐给我们一条新命令。主说:“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,我怎样爱你们,你们也要怎样相爱。”(约13:34) (二)主赐下命令还是为了爱 主命令我们彼此相爱,这个命令是为了我们的益处,是一种美善甜蜜的轭,让我们能彼此扶持、互相帮助地同走天路,“能以和众圣徒一同明白基督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。”(弗3:18)这个命令的本意还是为了爱我们。当我们明白主的命令是善良、纯全、可喜悦的旨意时,我们就会乐意遵守。因此,“就常在主的爱里”,这是何等蒙爱之人。主用诸般智慧聪明,赐下这爱的命令,让信祂的人有机会来表明他们的信心;让祂所爱的人有机会来回应祂的爱。主说:“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,这人就是爱我的,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,我也要爱他,并且要向他显现。”(约14:21) (三)为爱主愿遵守爱的命令 经上说:“凡信耶稣是基督的,都是从神而生。凡爱生他之神的,也必爱从神生的。…我们遵守神的诫命,这就是爱祂了,并且祂的诫命不是难守的。”(约壹5:1-3)爱的命令绝对不是难守的,因为这命令的本质就是爱,爱是所有行为的最佳动力。当我们的心被主爱摸着时,就很想爱主比一切更深。这时,主却对我们说:“你们要彼此相爱,像我爱你们一样,这就是我的命令”。“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,就常在我的爱里。”我们常在主的爱里,就能更加彼此相爱,也就是证明我们爱主了。为爱主,你愿遵守爱的命令吗? 结论:爱是从神而来,在爱里没有惧怕。当你愿意为了爱主的缘故而去爱人时,主的爱必充满你,让你能活在与人与神都彼此相爱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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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日期: |
3/5/2010 11:13:31 P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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