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ily的见证
来自:李雨成  10/2/2008 6:10:03 AM
我是3月30日第一次去教会,也是从小到大第一次去教会,在我感觉中,教会应该是个很乏味的地方:前面有个牧师讲道,底下的人就像上课一样记笔记。没想到一进去就像去了舞厅一样,一大群人又蹦又跳的,十分开心。那时唱的歌叫“靠主常喜乐”。三月份是我的一个情绪非常地落的时期,因为父母回国了,有些不习惯刚搬到Northcote,也不熟悉,况且在学校里友情也刚刚起步,自然心里有些孤独和寂寞。所以人也就需要喜乐啦~在来听了牧师“有趣”讲道觉得原来教会也很好嘛,而且歌那么好听,就想试着接受。当Judy姐说,并不是我们知道,而是神透过我们的嘴对你说出来的是他了解你。所以就觉得,这位神这么了解我,应该错不了。就决志喽~感谢主^^

1)  受洗了觉得是“货真价实”的基督徒;这样家人反对也晚了。

2)  因为在生活中可以感受主对我的爱与保守,圣灵也有感动在心里。

3)  因为想要一生一世跟随著耶稣的脚步不偏离吖~

4)  因为受洗后祷告时就可以“奉主的名宣告,破除/斥责……”就会有力量啊~^^

5)  因为不想再做过去那个消极寂寞的李雨成,想要重生。


基督徒的生活应该是以基督为中心的生活。第一,我认为要经常读圣经,人如果不吃饭就会饿死,然而“圣经”就是我们的灵的饭。经上说:“就要爱慕那纯净的灵奶,像才生的应海一样,叫你们因此渐长以致得救。”(彼前2:2)第二是常常花些时间祷告并凭着信心向神祈求,经上说:“我们若照他的旨意求什么,他就听我们,这就是我们像他所存坦然无惧的心既然知道他听我们的一些,所求的,就知道我们所求于他的,无不得着。”(约 5:14~15)第三是要顺服神的旨意,也就是不可犯罪,虽然有时还是会做了神不喜爱的事情,但马上要祷告认罪悔改。遵守主的道就是爱神,经上又说:“凡遵守主道的,爱神的心在它里面是在是完全的。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。人若说他在主里面,就该自己照住所型的去行”(约2:5~6)第四是常常去聚会,教会是基督的身体,弟兄姐妹互为肢体,经上说:“全身都靠他联络的合适,百节各按其职,照着个体的公用彼此相助,变叫身体渐渐增长,在爱中建立自己。”(佛4:16)最后就是要把神对自己的爱见证给其他人,让更多还未信主,得医治的人知道神的爱,成为基督徒。经上说:“我们将所看见的,所听见的,传给你们,是你们与我们相交,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”(约 1:3) 

我们在天上的父阿,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,愿你的国降临,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;我们日用的饮食,今日赐给我们,免了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;不叫我们遇见试探,救我们脱离凶恶;因为国度,权柄,荣耀都是你的,直到永远!阿门! [ 马太福音 六章 9-13节 ]
咨询:query@cychurch.org.nz     主日崇拜时间:10AM     地点:2 Ernie Mays St. Northcote, Auckland, New Zealand     联系电话:09-4738441